琳琅之所以沒像老兩口和大房那樣,在鄉下的地基上再建一套房子,自然是因為,在原身記憶中,他們村在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拆遷過了,所以手上這錢,暫時不能在鄉下建房子,要不然還不知道多久後才能轉化成收益,還是先去城裏買破爛房子等拆遷較好。


    等二十多年後,這個省城郊區為了搞開發,會搞拆遷時,再建不遲,反正他們家有地基,隨時能建。


    琳琅家沒要農轉非的名額,四個農轉非的名額,一共補償了四千塊,加上房子拆遷補償的一萬塊,也有一萬四千塊,這一萬四千塊,琳琅全拿去買了市中心破破爛爛的房子等拆遷。


    就是不拆遷,也不怕虧了,因為房租會年年漲,將來是肯定不會虧本的。


    而大房家聽了琳琅勸老兩口的話後,覺得琳琅說的對,畢竟之前跟著三房走,拿了宅基地,新建了房子,如今賺了這麽多,說明三房氣運好,自然要跟著氣運好的人做事,所以隻拿了兩個農轉非的名額,也就是他們家兩個男孩子的,兩個女兒,還有陳大哥陳大嫂,則沒拿農轉非的名額,也換成了四千塊,所以他們家,也有一萬四千塊。


    然後像老兩口一樣,花了四千塊新建了房子——他們家人多,且孩子越來越大,怕將來住不開,所以建的也是五間大瓦房——剩下的一萬塊,也像老兩口一樣,存到了銀行。


    不得不說,一萬塊,存銀行,一個月能拿一百五十塊的利息,對很多人還是很有誘惑力的。


    現在大房家每個月的收入可是不少的。


    除了利息收入外,他們每個月做手工活,加上陳大哥在外做大工,差不多有四百塊的收入。


    加上利息收入,一個月有六七百塊錢——除了拆遷的一萬塊,他們還有之前存的錢的利息收入。


    而一個月六七百塊,除掉開支,他們一個月大概能存五六百塊,而這些錢又會產生新的利息收入,那財產,簡直是月月都在漲。


    這個錢,可比那些去大城市打工的人,還要多,要知道那些去大城市打工的人,聽說一個月也就兩百塊,除掉吃喝開支,一個月能存下一百塊,那都是很厲害的了,比他們在老家賺的還要少呢,畢竟他們在老家,衣食住行基本上不怎麽花費。


    所以大房那是相當感謝琳琅的,要不是琳琅帶他們從多年前就做手工活,他們那時候又不會去外麵打工,就種田,能賺什麽錢;要不是琳琅讓他們拿宅基地,他們建了房子,後來拆遷了,哪裏搞得到那麽多拆遷補償,現在存銀行一個月就能拿一百五十塊


    所以他們看琳琅在城裏買了房子,其實也心動過,想著琳琅可是很聰明的人,她願意在城裏買房子,那是不是說明,在城裏買房子不虧呢


    但他們又實在心動,將錢存在銀行裏,一年百分之十八的利息,想著這世界上還有什麽活,能比百分之十八還高啊,於是便打住了這個想法,想著琳琅應該是喜歡城裏生活,所以才買的,他們就不跟了。


    ——大房沒調查過城裏這些年房子和房租的漲價趨勢,要不然看房子和房租的漲價趨勢,能跟上銀行存款利息的速度,估計也會買的,畢竟買了不說大賺,隻要不虧就行。


    琳琅買了那個破破爛爛的房子後,陳磊便找大哥二哥還有陳父,一起修葺了下。


    之前大房陳父建房子,陳磊都有幫忙,這會兒讓他們幫忙,自然也是應該的,況且,琳琅這房子,隻是修整一下,不是全部推倒重新建,不費什麽時間,他們當然是願意幫忙的。


    前屋主這破破爛爛的房子,已經擺在那兒有兩年了,據說全家已經住進明亮洋氣的新樓房了,這幾年,省城老百姓的生活越來越好,很多人都住進了新式樓房,不愛住這種老舊房子了。


    因沒人住,少了人氣,沒人維護,所以便快倒了,好在陳家人既有泥瓦工,又有木工,知道哪兒該補,哪兒該修,不像原房東家,不會修整,所以越來越破,這會兒陳家人一頓修葺後,很快房子就像個樣子了。


    雖然陳父仍然嫌棄這房子破破爛爛,不如他們在鄉下建的房子好,但起碼能住人了。


    對琳琅來說,她是無所謂這房子是不是破的,隻要有衛生間,不會漏雨,那就行了,反正她喜歡住城裏,畢竟這幾年,城裏發展的越來越好了,買什麽東西都方便,她有點厭煩住什麽都買不到的鄉下了,所以自是趁著這個拆遷的機會,搬到了城裏。


    而陳磊自然更願意搬到城裏,畢竟這下做手工活,都不用送東西去鄉下,要坐那麽遠的車了,在城裏自己家就能弄了。


    至於大房等人的手工活,讓他們來自己家拿貨就行了,等他們的貨弄好了,再送到他們家就行了,這可是省了陳磊不少事,多好啊。


    所以看有這等好處,陳磊對搬到城裏,也是舉雙手雙腳讚成的。


    等搬到了城裏,發現早上能在外麵買早點,中午晚上要不想吃家裏的飯菜,就能和老婆孩子去附近的飯店吃飯,每天換著花樣吃,陳磊就更願意了。


    雖然琳琅的手藝好,但琳琅懶啊,不可能什麽都她做的,她頂多負責炒下菜,買菜還有洗菜,以及洗碗之類,就要陳磊來弄了,畢竟總不能全讓琳琅一個人弄吧。


    而陳磊也懶啊,他早不耐煩弄這些了,隻是這人還算講道理,沒因懶,就讓琳琅一個人做事,所以到了城裏,看周圍有很多飯店,陳磊就經常帶著老婆孩子去飯店吃了。


    雖然飯店的飯菜的確沒琳琅做的好吃,但勝在什麽也不用做,吃了碗一推,就能迴家了啊,這多好呢。


    隻要不用做事,飯店裏的飯菜做的不如琳琅好吃,他也能忍耐。


    琳琅也差不多是這樣想的,所以兩人倒是一拍即合。


    也不用擔心天天下館子花不起,他們賺的錢,還是夠他們天天下館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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