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桐算真的心疼他,也不會流露出來。


    “車裏有空調,不熱。”墨越應了一句,嘴角泛出了笑意,繞了一大圈,丫頭總算注意到他被汗水滲濕的頭發了。


    雨桐唇一抿,又不說話了。


    墨越後知後覺地發現自己把話題堵死,讓他家丫頭不知道該說什麽。


    “越哥哥,你怎麽還不開車?”雨桐也不喜歡兩個人之間太過安靜,那樣讓她渾身不自在。


    墨越扭頭看她一眼,放軟聲音,“丫頭,別再叫我哥哥了,叫我的名字。”


    雨桐不看他,淡淡地說道;“不過是一個稱唿,你知道我是叫你便行。”見墨越神色黯然,雨桐抿了抿唇後又補一句:“叫了二十幾年,習慣了,很難改口。”


    從她住進墨家的時候,她是叫他越哥哥的。


    有時候直接省去個越字,叫他哥哥。


    墨越在心裏歎氣,也是,她都叫習慣了,再加她心裏還怨著他,記住他曾經說過的話,是他要求她叫他哥哥的,不準叫他的名字。


    她情竇初開想親昵地叫他越的時候,他掐斷了她的苗頭,不讓她改口,現在他想他改口,她卻不想改口了。


    罷了,如她所說,左右不過是一個稱唿,隻要知道她是叫他便行。


    墨越把車子開動了。


    “丫頭,要不,我先帶你去吃飯?”墨越試探地問她。


    雨桐看著車外的風景,並不看前方,是避免盯著他的後背,他以前更加的健壯,背影也成熟了很多,這樣的他以前更有魅力,隻要迴到s市,想必他是流社會千金小姐的搶手貨吧。


    而她這個他名義的未婚妻,誓必如同以前那樣,是那些女人的眼釘,肉刺。


    不知道這一次迴去,會不會遇到那些視她為眼釘肉刺的人?


    “你訂的機票是幾點鍾的?”雨桐問道,“時間來不及的話,咱們在飛機吃,不吃也無所謂,隻有幾個小時。晚餐,我平時也不怎麽吃。”


    保持著她苗條的身材。


    墨越沒有告訴她,他訂的機票其實是明天午的,要是說了,她是不會跟著他住進他的別墅。


    “還有時間的。你怎麽不吃晚餐,怪不得這麽多年了還是沒有長肉。小時候的你倒是圓滾滾的,一臉肉,很可愛。”墨越雨桐大了七歲,在雨桐住進墨家的時候,他早懂事,自是記得雨桐小時候的樣子。


    雨桐小時候白白胖胖的,像個玉雪團兒,很可愛,她也很愛吃,是嘴巴能吃,所以長得圓滾滾的。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她圓滾滾的身子開始漸漸消瘦,爺爺和老管家還一度擔心她生病了呢。


    隔一段時間讓家庭醫生幫她檢查,把脈,醫生說她很健康,沒有生病。


    爺爺和老管家才放下心來。


    雨桐也記得自己以前是胖乎乎的,大概是從她十二歲開始,她開始瘦了,是她刻意減肥,隻因有一次,喜歡墨越的那些女孩子,成群結隊地把她堵在學校的門口,對她極盡的諷刺,諷刺她是個矮冬瓜,小胖子,根本配不墨越。


    那會兒雨桐已經知道她是墨越的童養媳,她對他的依賴性是很強的,被那些女孩子諷刺著,她自尊受損,也很傷心難過,也覺得自己胖乎乎的,墨越不會喜歡她的。


    為了墨越,她開始減肥,花了一年時間才減肥成功,為了減肥,她也控製著自己的嘴巴,不敢再像以前那樣胡吃海喝的。


    這些,他都不知道。


    為了能配得他,得到他的愛,她其實付出了很多很多,包括做家常菜,她想讓他迴家後感受到家庭的溫馨,所以很喜歡做家常菜,讓他吃出家的味道。


    也因為他廚藝極好,她才學做菜的。


    他喜歡什麽,她學什麽。


    可以說她活到現在,除了當初堅持要去讀師範當老師不是為了他,其他都是為了他。


    “習慣了便好。”


    雨桐輕輕地迴答著。


    墨越又扭頭看她一眼,見她麵朝窗外,並不看自己,他心裏失落,麵不顯,淺笑地說:“晚餐倒是不重要的,不吃不吃。不過早餐和午餐一定要吃,可不能餓壞了胃。”


    “謝謝越哥哥的提醒,我知道的。”


    雨桐的迴答還是輕輕的。


    墨越隻得又找其他話題,他極力地想提及他們過去的幸福時光,卻發現他們幸福的時光太少了,自從他十七歲時知道她是他的未婚妻開始,他對她變了,帶給她的大多是傷痛。


    墨越心裏悔得很。


    他真是該死。


    也不能怪雨桐如今見到他都還害怕他的親近。


    不能提及過去,因為提及過去會勾起雨桐傷痛的迴憶,墨越便轉換了話題。


    迴到雨桐的公寓大樓樓下時,雨桐接到程靈靈的電話,程靈靈知道雨桐今晚要跟墨越坐飛機迴s市,故而沒有像往常那樣下班後迴來陪雨桐。


    “沒事,越哥哥去接我的。靈靈,你玩得開心點,不過別玩太晚,早點迴來休息。”雨桐一邊下車,一邊叮囑著程靈靈。


    程靈靈笑道:“明天是周六,不用班,我是打算玩通宵的,明天再迴去補眠,約了很多同事唱歌喝酒,大家都說今晚通宵的。對了,丫丫,我幫你姐的孩子買了兩套新衣服,放在你的床,你一會兒記得帶。”


    “謝謝。早點迴家,別玩通宵,又是女孩子,喝醉了酒出什麽事都不知道呢。”


    雨桐是在墨家長大的,墨家是s市的頂尖級豪門,教養極好,如果不是墨越惡劣地帶她去,雨桐是從來不會出現在酒吧或者夜總會那些地方的。


    程靈靈爽朗地笑:“不用擔心我,我千杯不醉,醉了,我還能打醉拳呢,誰敢占我便宜,我打得他滿地找牙。”


    雨桐:……


    墨越幫她把電瓶車從車尾箱裏搬下來,等雨桐和程靈靈通完電話後,他問:“丫尖,你的電瓶車放哪裏?”


    雨桐去開了公共車庫的門鎖,墨越便推著電瓶車過來,車庫裏已經塞滿了很多車子,雨桐見狀,頭痛地說:“這麽快又塞滿了。”


    墨越看了看,說道:“我幫你騰出一個位置來。”說著,他動手把別人的車子,一輛一輛地移動,硬是幫雨桐騰出一個位置來。


    公共車庫裏沒有窗,算大門敞開,墨越西裝在身,又不停地搬動別人的車子,這是力氣活兒,很快便滿頭大汗,雨桐看得有點動容,過去他對她的態度是惡劣,不過每次她遇到困難的時候,他總是一邊罵著她,說她沒用,一邊幫她解決困難。


    “好了。”


    墨越幫雨桐把電瓶車推進去。


    轉身時,一包紙巾遞到他的麵前。


    “越哥哥,把你的汗擦一擦吧。”


    聞言,墨越咧嘴便笑,眸子灼灼地看著她,手的動作帶著點點受寵若驚,趕緊接過了那包紙巾,在雨桐鎖車庫門的時候,他抽出了兩張紙巾,紙巾散發著香氣,他用力地吸了吸紙巾的清香,閉了閉眼,一臉的陶醉。


    雨桐鎖好門轉身時見他一臉的陶醉,她有點失笑:“越哥哥很喜歡這種紙巾的清香嗎?這種紙巾是很清香,我一直都是用這種牌子的。”


    “是你遞給我的,我很喜歡。”


    墨越用紙巾擦了一把汗,都有點舍不得扔掉髒了的紙巾,這可是他家丫頭給他的呀。


    從找到她開始,她極少會主動關心他。


    現在遞給他的雖是一包小小的紙巾,卻是她對他的關心。


    雨桐看他一眼,沒有接話,從他眼前走過,“越哥哥在樓下等我便可,我樓去拿我的東西,昨晚便收拾好,很快的。”


    墨越跟著她走,“我去幫你拿行李,反正在哪裏等都是等。”


    趁那個程靈靈不在,他不跟樓去,那是傻瓜一個,這可是千載難逢的機會。


    雨桐略有點遲疑,想到僅是樓拿行李,墨越現在也不是以前那個想占她便宜時把她摸個遍,轉身反臉不認人的惡魔了,她便沒有拒絕著墨越的跟隨。


    “丫頭,你這裏的租房不好,又舊,安全性也不好,我幫你換一間公寓吧。”墨越是第一次看到雨桐租住的地方,在如今雨桐的眼裏,這樣的房子還好,但在墨大少爺的眼裏,這種房子太差勁,他的丫頭怎麽能住在這種地方?


    都是他的錯!


    墨越心疼不已。


    雨桐進了房裏把自己昨晚收拾好的小行李袋拿出來,聽了墨越的話,她答道:“我在這裏住了五年多,很安全,與房東都成了朋友,不用換房子。我也習慣了和靈靈一起,靈靈會拳腳功夫,她也能保護我。”


    墨越在心裏腹誹著:他是想把丫頭和姓程的丫頭分開。


    “我可以幫你租更大的房子,讓程小姐也換過去和你一起住的。”墨越心裏惱極程靈靈這盞大燈泡,麵不顯,隻要能讓他的丫頭住更好的房子,他可以包容著程靈靈。


    “或者,你搬到我那裏去住,我在這裏買了一棟別墅,帶著花園的那種,隻有我和黃姨兩個人住著,感覺空蕩蕩的。”墨越盼著雨桐搬進他的家裏居住。


    ------題外話------


    醉三果《寵婚:狼夫調妻有道》


    【霸道強勢男vs雙重性格女,雙處雙潔,絕寵】


    桐城所有人都知道,封家和林家鬥了二十年。


    在封家再也鬥不過時,封家女兒躺在了薄家太子爺的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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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怕冷?


    不怕!老公抱著你!


    來大姨媽了?


    不擔心!老公給你換姨媽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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