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功勞打上標籤:


    only,you,隻有你能伴我取西經。。。。大話西遊中,羅嗦的唐僧是個討喜的角色。這部劇最大的特點,就是在其中影射了許多現實中的事物。唐僧有句台詞,相信讓很多觀眾在內心裏咬牙切齒恨的牙根癢癢。那就是他對悟空說:“黑鍋你背,去死你去!“


    領導,在職場中無法忽略的因素。讓人又恨又愛,一邊想得到領導的重視,得到照顧,跟他打好關係。另外一邊又有人說領導其實沒什麽能力,隻是屍位素餐,全靠老子幫你打天下,最終還落得錯誤都是我的,成績都是你的。


    業績是辦公室裏永恆的光芒,就像鑽石一樣,是你一切的過硬保證。所以,這也是大家都眼饞和追求的對象。一個不小心,很可能你發現,你做的跟你得到的不符合。也許在更高的領導和大家的心目中,你的付出都變成了別人的功勞。


    麵對這樣的局麵,到底該怎麽去處理才好呢?這是我收到的所有提問中,占據比例最大的問題之一。


    我將這個問題劃分成兩個小問題,來進行迴答。


    什麽是功勞?


    一千個人眼裏,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哪怕是個殺人犯,有說他滅絕人性,壞到頭頂長瘡,腳底流膿的人,就有覺得這個人其實人性不錯,熱血豪爽的人。


    功勞也是這樣,很多時間,你的功勞,其實是放在一個不對等的平台上,去進行比較的。你覺得很大的事情,放在上司或者老闆的眼裏,也許根本不是功勞。


    而你覺得小事,反而在他們那裏顯得彌足珍貴。


    以自己為例,我在光線前兩年時間,老闆根本不知道劉同是誰。那段時間我自己覺得我做的不錯,在崗位上做出的業績一直在增長,而且下麵的團隊凝聚力高,欣欣向榮。


    可是老闆為什麽沒注意到我,是因為在他看起來,我僱傭一個人來做這個崗位,那麽做好這個崗位的一切,都是他應該的職責。在他的定義當中,這應該是苦勞。理所當然的事情。


    而讓老闆注意到我的,是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我提出要去自己邀約明星的時候。在我看起來我是為了自己的工作。而他的解讀是,哦,如果每個節目都可以這樣,公司可以節省一大批的人力,而且,由節目直接跟明星溝通,有了交流,默契的話,那麽以後節目拍攝下來會更流暢,更好看。這是提高效率的一次變革。


    你所想的自己的功勞,不一定是領導,老闆心裏所想的功勞。這種誤解會讓你變的偏激。並不是你所做的事情都被上司領走,而隻是大家覺得你做的是應該做的事情,所以才沒有你期待的迴饋。


    功勞不是靠你來定義的,而是公司來定義的。公司定義的功勞,才是真的功勞。不要把自己定義的功勞無限放大。上層沒覺得你功勞大,是你做的還不夠大,或者說,沒有找準真正功勞的方向。


    解決了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就迎刃而解。誰掩蓋,冒領了你的功勞。


    上司不是傻瓜,合作夥伴也不是阿呆。除非智商特別的人士。如果你真的做出了公司定義的功勞,他們是不敢,也不會去冒領的。頂多會想著跟著在你吃肉的時候喝那麽一點湯。


    因為,真正有了功勞,必然會得到公司的認可,晉升,或者有其它的獎勵。在得到的同時,也意味著付出。公司知道,他在做某些事情上麵有極強的能力。那麽好,肯定下次遇到類似的事情還會交給他做。


    問題在於,實際上這個事情是你處理的話那麽等公司要求他做的時候,他是不是還要過來求你。如果搶了你的功勞晉升,是不是你根本不會盡心盡力的去幫助他。那他不是自己讓自己顏麵掃地嗎?什麽樣的公司會有這樣的蠢材呢?


    其實,當你做出公司認可的功勞時,你的光芒是無法被掩蓋的。所以,功勞上最好的個人標籤,就是你散發出的璀璨光芒,


    當你因為功勞而獲得晉升或者其它表彰時。別覺得你的上司也獲得表彰是在搶你的功勞。記得,你的舞台是他掌控的,你的機會也是他給的,。你有成績,也是他作為領導的成績。他在獲得晉升的時候,一定也會帶著得力的你一起進步。人一生當中,就是找 個好領導。遇到那種怕你有能力,不給你機會做的領導,你是不是更哭不出來?不用太在意功勞的大小,擺平心態,知道一榮俱榮,不斷進步就是你最大的勝利。


    如何耀眼不惹眼


    @:劉同:其實我一直都很討人厭的。哈哈哈哈。@:米兔:我不想做萬人迷,隻是想讓大家既關注我,又喜歡我。你能告訴我怎麽去做嗎?


    媽的!又是劉同!


    你知道不知道,劉同又出風頭了嘿。我看他根本的出發點就不是把節目做好。就是想出怪招,然後讓老大注意他就好了。


    這些話,我知道有人心裏在說,有的人幹脆直接對別人說過。


    這裏的劉同,不是現在的我,卻是幾年前的我。幾年前,我基本是個沒人緣的人,尤其是在公司。我很極端,喜歡我的人喜歡的要死,討厭我的人恨不得我馬上死掉。提起我就像提起了魔鬼。


    我對這種非議,曾經很是不屑一顧。小瀋陽說過,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我想的是,你們都是嫉妒,嫉妒我年輕,做的又好。老闆又賞識。你們自己做不到,所以就在一起唧唧歪歪個不停。


    越是這樣,我就越是要自我,要個性。我做出一點成績。我就樂意去告訴別人,樂意去散播。我試過在老闆辦公室出來,然後告訴前台,老闆剛才誇了我啊,說我潛力巨大,如何如何雲雲。


    說實在的,這就像一個女士總在跺腳。老公問她:“你為什麽總跺腳。誰踩到你的腳了嗎?“女士說:”嘿,看我bally的新鞋。“


    我把這個,當成我們要討論的“惹眼“。我覺得,惹眼就是這樣,也許別人本身沒有想注意你,關注你,在你身上停留或者下多少的功夫。你卻想盡辦法,刻意的去吸引別人的眼球,不管是貶是褒,說些什麽。關鍵在於,我要總是在大家關注的中心。對你們所做的一切我很享受,因為我紅,所以你們才這樣。至於你們對我的看法,神馬都是浮雲。(人在年輕的時候,總是有一段不堪迴首的過去,證明自己真的年輕過啊。)


    惹眼的劉同吃虧了很大的一個虧。甚至差點動搖了我在光線傳媒的這份工作。


    一次會議上,討論各個節目的改版。我拿出的方案是朝著犀利的訪談走向去做,問明星一些奇怪的問題,來博取收視率。我真的沒別的想法,就是覺得,觀眾肯定愛看這些勁爆的內容。


    可是被同事們抓住這點,說我搞怪,說我就是想一鳴驚人,根本不考慮節目本身的收視率,我是在作秀,然後為的就是讓領導注意到我。


    我很委屈,不服。可是會後,老闆找我談話,我發現他竟然也傾向於這種想法,這讓我一身冷汗。最終,老闆對我說:“劉同,低調點。很多時候,你做什麽。不用讓所有的人全知道,因為我的工作就是注意你們每個人做了什麽,做的怎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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