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音樂瑰寶
苟冬冬有點緊張,站起來的時候,小腿都在哆嗦,尿都快抖出來了。別說當眾唱歌,就他以前的性子,連放屁都不帶聲的。
第一次站在人前,那一雙雙的目光,放佛兩重大山一般壓在苟冬冬肩膀上,壓的他幾乎窒息。杵老半天,喉嚨像堵了一坨屎,半天也沒能憋出個屁來。
臉倒是紅了,跟猴屁股一樣。
“咳咳!”
“我……”
苟冬冬撓頭騷耳,低著頭,唯唯諾諾的樣子,不像是上來唱歌的,反倒像資本主義家接受批鬥,垂頭喪氣的。
“加油!”
施滿江遞給寧銀才一個鼓勵的眼神。
苟冬冬微微點頭,深吸了一口氣,支支吾吾說道:“下麵,我給大家帶來一首iwilwaysloveyou。”
這首英文歌曲是擁有月光女神之稱的,惠特尼休斯頓所演唱的一首情歌。詞意是我將永遠愛你,即便我離開,那是因為不想成為你的羈絆。
曲首清唱部分很有感覺,後麵的**階段,更讓人不由而然的融入到她的音樂世界當中,眼前會蹦出一段淒美的畫麵感。
多棒的一首歌,苟冬冬一張嘴,全哭了。
一直以來,苟冬冬的成績都名列前茅,每次考試成績都徘徊在六十分及格線上下。一百分的卷子,隻考六十分,這成績在重點高中簡直弱爆了。
但是在南華三中,六十分的高成績,足夠出類拔萃,鶴立雞群。
苟冬冬的英語水準也就一般,但唱一首英文歌曲還不在華夏,練了那麽幾天時間,可以保證不出錯。關鍵他的聲音,跟蚊子一樣,嗡嗡嗡的,估計連他自己都聽不見。
那扭扭捏捏的動作,不愧為娘炮這個稱號。
而且,苟冬冬一緊張之下,都忘了點歌,完全清唱。
就這嗓子也清唱,多大的勇氣。
一旁的施滿江撇過頭,掏了掏耳洞,實在沒辦法繼續聽下去,太折磨人了。
那麽好聽的一首歌,愣是給他唱出這麽大的殺傷力,苟冬冬實在太牛掰了。
劉琪琪跑廁所吐去了,快給她唱懷孕了都。
張強眼淚嘩啦啦的往下掉,笑哭了。“哈哈哈!好,苟哥你丫的唱的也太好聽了,哥們兒都感動哭了。再來一首!”
“再來一首!”
“哈哈哈!”
歐星漢等人跟著一塊起哄。
要不是不久前苟冬冬發狠,當著他們的麵把耗子王勝龍打跑,估計這會兒台下全是各種諷刺和取笑。“你爹是不是沒了?把歌唱的跟哭戲似的,讓不讓人活了。”
“stop!”
施滿江喊停,威脅道。“苟冬冬,我建議你最好大點聲,要不然,就憑你的歌聲,倒數三名肯定有你一個位置。不想抄單詞就給我吼出來,唱的難聽沒關係,關鍵是要嗓門大。”
“ebaby!給我吼出來。”
苟冬冬麵紅耳赤,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他偷偷練了很長時間的,沒事就哼哼,自認為還是可以的。隻是一上台,怯場了,嗓門根本放不開,能唱出來就不錯了。
至於音調準不準,還是別奢望那麽多了。
為了不抄單詞,苟冬冬咬了咬牙,深吸了一口氣,兩眼一閉,嘴巴大張,用自己最大的聲音,呐喊,嘶吼。“iwilwaysloevyou(我將永遠愛你)……”
施滿江笑趴了,這歌聲也是醉了。真不知道苟冬冬為什麽會選擇這首歌,莫非他暗戀上哪個女孩兒,借此機會向她表白?“也不知道是哪個倒黴的女生。”
兩分鍾後,苟冬冬終於把這首歌曲演唱完畢,一時間,掌聲雷動,終於不用再受折磨了。
苟冬冬紅著臉迴到沙發上後,施滿江對他的歌聲給予極大的認可和稱讚。“乍一聽,還真不是一般的難聽,耳膜都快起毛了。後部分,苟冬冬雖然唱的更加難聽,但不管怎樣,詞兒沒錯,而且嗓門足夠大。”
“不錯!”
施滿江拍了拍手,目光掠過在場的每一個學生。當施滿江的目光,盯向他們的時候,後者不由自主的低下頭,臉上一紅,既緊張又有點小期待。
誰不想在人前一展歌喉,震驚四座。
施滿江掃了一圈,最後,視線定格在張強臉上。“喲!強哥你臉怎麽了這是?又給人揍了啊!”
本來張強的臉就嚇死人,正值青春期,這家夥又喜歡吃麻辣條,那臉就毀在麻辣條上,一臉的膿包疙瘩痘。
昨天晚上,蚊子幾個人把他還沒熟透的膿包全打爆了,留下滿臉的傷痕,還有手指印記,簡直讓人無法直視。
所以,施滿江盯上張強。“來,你上來唱吧!”
所有人都以為施滿江會繼續點班幹部呢!沒想到,居然會是自己,張強有點懵b,楞了會兒,這才起身,低著頭走到施滿江跟前。
都沒好意思抬頭,深怕別人看到了他那張慘不忍睹的臉。張強可不覺得自己醜,關鍵怕別人看到他臉上的傷痕,知道他挨揍了。
其實,施滿江很想問問張強。“你長這樣,是不是對這個世界有啥意見?”
“那個……”在台下的時候,張強嗤笑苟冬冬的聲音可不小,輪到自己上台了,才知道站在這個位置需要多大的勇氣。
“我給大家帶來,帶來一首《weshallovere》,相信大家對這首歌應該比較熟悉。”
張嘴一唱,張強眼眶立馬噙滿了淚花兒,太不容易了。他臉上的這些傷,可不就是因為想唱好這首歌,完了給蚊子他們揍的嘛!
“weshalloveren,weshallovere,weshalloveresomeday。”
這首歌源於六十年代初,美利堅華盛頓的一次遊行。為了民權和自由!二十五萬民眾一同合唱的一首歌曲。
詞意為——我們必勝!
延續至今,每年第一個月的第三個星期,為了紀念黑人民權,無數的民眾,黑人,白人,扶老攜幼,共唱這首歌,和平紀念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
當然,這首歌的文化曆史背景,張強一概不知。絕大多數人接觸這首歌,多是因為一部熱門電影《我的名字叫可汗》。
電影的主旨,就是為了渴望平等和人權,一個傻叉為了平等,為了人權,為了給自己的兒子和種族討要一個說法,不惜經曆重重困境,終於達成夢想。
而張強選擇這首歌的原因,最主要還是因為它的歌詞簡單好記,曲調鏗鏘有力。
別說,張強雖然長得醜了點,但他的歌聲還算不錯。壞學生嘛!不至於像苟冬冬那麽怯場,再加上他臉上跟癩蛤蟆皮一樣,足夠厚實。
剛開始上來有點緊張,開嗓後就放開了。
下去後,施滿江給予張強最為誠懇的評價。“人是磕磣了點,歌唱的不錯!”
三班那幫犢子頓時哄堂大笑。
張強直翻白眼。“次奧!哥特麽的玉樹臨風,瀟灑倜儻,哪兒醜了?瞎了吧你。”
“來,歐星漢你上來。”
“來就來,誰怕誰。”歐星漢步履輕鬆,洋洋自得。
不就是英文歌曲嘛!難得到誰。
歐星漢在點歌機查找半天,愣是沒找到,最後抓過話筒,清了清嗓子道。“下麵我給大家清唱一首音樂瑰寶——ssicriver。”
歌曲名稱的意思,表達什麽,歐星漢一概不知,怎麽念的,這還是苟冬冬告訴他的。
施滿江差點沒吐血。
尼瑪還真是絕了。
這首歌確實是無價之寶,真正意義上的天籟之音,旋律非常淒美,聲音響起的刹那,放佛時間和空間一度凝滯。
聲音透過雙耳,直接穿透靈魂,勾起內心最深處掩埋的那份孤獨,思念,迴憶。
荒涼,悵然,淒美!
你會感覺到時光在手指尖流淌,靜靜的,柔柔的,如叮咚山泉水,一去不複返。
美好的迴憶,錯過的時間,曾經的歡笑,漸漸蒼老的容顏……
可關鍵這首歌,特娘的一句歌詞都沒有。
而這,也正是歐星漢煞費苦心選擇這首歌的原因。他扯著嗓子,麵帶得逞的笑容,嘴巴半張著,發出啊啊啊的聲音。
啊了兩分鍾,結束了。
“下一個。”
施滿江板著臉。“誰再糊弄哥,直接滾迴教室抄單詞去。”
啊你妹呀啊!
施滿江哭笑不得,其實歐星漢這小子,腦子挺靈活的,這歌都能給他想到。把這歪腦筋放在學習上,怎麽的也能考個六七十分吧!
...
苟冬冬有點緊張,站起來的時候,小腿都在哆嗦,尿都快抖出來了。別說當眾唱歌,就他以前的性子,連放屁都不帶聲的。
第一次站在人前,那一雙雙的目光,放佛兩重大山一般壓在苟冬冬肩膀上,壓的他幾乎窒息。杵老半天,喉嚨像堵了一坨屎,半天也沒能憋出個屁來。
臉倒是紅了,跟猴屁股一樣。
“咳咳!”
“我……”
苟冬冬撓頭騷耳,低著頭,唯唯諾諾的樣子,不像是上來唱歌的,反倒像資本主義家接受批鬥,垂頭喪氣的。
“加油!”
施滿江遞給寧銀才一個鼓勵的眼神。
苟冬冬微微點頭,深吸了一口氣,支支吾吾說道:“下麵,我給大家帶來一首iwilwaysloveyou。”
這首英文歌曲是擁有月光女神之稱的,惠特尼休斯頓所演唱的一首情歌。詞意是我將永遠愛你,即便我離開,那是因為不想成為你的羈絆。
曲首清唱部分很有感覺,後麵的**階段,更讓人不由而然的融入到她的音樂世界當中,眼前會蹦出一段淒美的畫麵感。
多棒的一首歌,苟冬冬一張嘴,全哭了。
一直以來,苟冬冬的成績都名列前茅,每次考試成績都徘徊在六十分及格線上下。一百分的卷子,隻考六十分,這成績在重點高中簡直弱爆了。
但是在南華三中,六十分的高成績,足夠出類拔萃,鶴立雞群。
苟冬冬的英語水準也就一般,但唱一首英文歌曲還不在華夏,練了那麽幾天時間,可以保證不出錯。關鍵他的聲音,跟蚊子一樣,嗡嗡嗡的,估計連他自己都聽不見。
那扭扭捏捏的動作,不愧為娘炮這個稱號。
而且,苟冬冬一緊張之下,都忘了點歌,完全清唱。
就這嗓子也清唱,多大的勇氣。
一旁的施滿江撇過頭,掏了掏耳洞,實在沒辦法繼續聽下去,太折磨人了。
那麽好聽的一首歌,愣是給他唱出這麽大的殺傷力,苟冬冬實在太牛掰了。
劉琪琪跑廁所吐去了,快給她唱懷孕了都。
張強眼淚嘩啦啦的往下掉,笑哭了。“哈哈哈!好,苟哥你丫的唱的也太好聽了,哥們兒都感動哭了。再來一首!”
“再來一首!”
“哈哈哈!”
歐星漢等人跟著一塊起哄。
要不是不久前苟冬冬發狠,當著他們的麵把耗子王勝龍打跑,估計這會兒台下全是各種諷刺和取笑。“你爹是不是沒了?把歌唱的跟哭戲似的,讓不讓人活了。”
“stop!”
施滿江喊停,威脅道。“苟冬冬,我建議你最好大點聲,要不然,就憑你的歌聲,倒數三名肯定有你一個位置。不想抄單詞就給我吼出來,唱的難聽沒關係,關鍵是要嗓門大。”
“ebaby!給我吼出來。”
苟冬冬麵紅耳赤,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他偷偷練了很長時間的,沒事就哼哼,自認為還是可以的。隻是一上台,怯場了,嗓門根本放不開,能唱出來就不錯了。
至於音調準不準,還是別奢望那麽多了。
為了不抄單詞,苟冬冬咬了咬牙,深吸了一口氣,兩眼一閉,嘴巴大張,用自己最大的聲音,呐喊,嘶吼。“iwilwaysloevyou(我將永遠愛你)……”
施滿江笑趴了,這歌聲也是醉了。真不知道苟冬冬為什麽會選擇這首歌,莫非他暗戀上哪個女孩兒,借此機會向她表白?“也不知道是哪個倒黴的女生。”
兩分鍾後,苟冬冬終於把這首歌曲演唱完畢,一時間,掌聲雷動,終於不用再受折磨了。
苟冬冬紅著臉迴到沙發上後,施滿江對他的歌聲給予極大的認可和稱讚。“乍一聽,還真不是一般的難聽,耳膜都快起毛了。後部分,苟冬冬雖然唱的更加難聽,但不管怎樣,詞兒沒錯,而且嗓門足夠大。”
“不錯!”
施滿江拍了拍手,目光掠過在場的每一個學生。當施滿江的目光,盯向他們的時候,後者不由自主的低下頭,臉上一紅,既緊張又有點小期待。
誰不想在人前一展歌喉,震驚四座。
施滿江掃了一圈,最後,視線定格在張強臉上。“喲!強哥你臉怎麽了這是?又給人揍了啊!”
本來張強的臉就嚇死人,正值青春期,這家夥又喜歡吃麻辣條,那臉就毀在麻辣條上,一臉的膿包疙瘩痘。
昨天晚上,蚊子幾個人把他還沒熟透的膿包全打爆了,留下滿臉的傷痕,還有手指印記,簡直讓人無法直視。
所以,施滿江盯上張強。“來,你上來唱吧!”
所有人都以為施滿江會繼續點班幹部呢!沒想到,居然會是自己,張強有點懵b,楞了會兒,這才起身,低著頭走到施滿江跟前。
都沒好意思抬頭,深怕別人看到了他那張慘不忍睹的臉。張強可不覺得自己醜,關鍵怕別人看到他臉上的傷痕,知道他挨揍了。
其實,施滿江很想問問張強。“你長這樣,是不是對這個世界有啥意見?”
“那個……”在台下的時候,張強嗤笑苟冬冬的聲音可不小,輪到自己上台了,才知道站在這個位置需要多大的勇氣。
“我給大家帶來,帶來一首《weshallovere》,相信大家對這首歌應該比較熟悉。”
張嘴一唱,張強眼眶立馬噙滿了淚花兒,太不容易了。他臉上的這些傷,可不就是因為想唱好這首歌,完了給蚊子他們揍的嘛!
“weshalloveren,weshallovere,weshalloveresomeday。”
這首歌源於六十年代初,美利堅華盛頓的一次遊行。為了民權和自由!二十五萬民眾一同合唱的一首歌曲。
詞意為——我們必勝!
延續至今,每年第一個月的第三個星期,為了紀念黑人民權,無數的民眾,黑人,白人,扶老攜幼,共唱這首歌,和平紀念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
當然,這首歌的文化曆史背景,張強一概不知。絕大多數人接觸這首歌,多是因為一部熱門電影《我的名字叫可汗》。
電影的主旨,就是為了渴望平等和人權,一個傻叉為了平等,為了人權,為了給自己的兒子和種族討要一個說法,不惜經曆重重困境,終於達成夢想。
而張強選擇這首歌的原因,最主要還是因為它的歌詞簡單好記,曲調鏗鏘有力。
別說,張強雖然長得醜了點,但他的歌聲還算不錯。壞學生嘛!不至於像苟冬冬那麽怯場,再加上他臉上跟癩蛤蟆皮一樣,足夠厚實。
剛開始上來有點緊張,開嗓後就放開了。
下去後,施滿江給予張強最為誠懇的評價。“人是磕磣了點,歌唱的不錯!”
三班那幫犢子頓時哄堂大笑。
張強直翻白眼。“次奧!哥特麽的玉樹臨風,瀟灑倜儻,哪兒醜了?瞎了吧你。”
“來,歐星漢你上來。”
“來就來,誰怕誰。”歐星漢步履輕鬆,洋洋自得。
不就是英文歌曲嘛!難得到誰。
歐星漢在點歌機查找半天,愣是沒找到,最後抓過話筒,清了清嗓子道。“下麵我給大家清唱一首音樂瑰寶——ssicriver。”
歌曲名稱的意思,表達什麽,歐星漢一概不知,怎麽念的,這還是苟冬冬告訴他的。
施滿江差點沒吐血。
尼瑪還真是絕了。
這首歌確實是無價之寶,真正意義上的天籟之音,旋律非常淒美,聲音響起的刹那,放佛時間和空間一度凝滯。
聲音透過雙耳,直接穿透靈魂,勾起內心最深處掩埋的那份孤獨,思念,迴憶。
荒涼,悵然,淒美!
你會感覺到時光在手指尖流淌,靜靜的,柔柔的,如叮咚山泉水,一去不複返。
美好的迴憶,錯過的時間,曾經的歡笑,漸漸蒼老的容顏……
可關鍵這首歌,特娘的一句歌詞都沒有。
而這,也正是歐星漢煞費苦心選擇這首歌的原因。他扯著嗓子,麵帶得逞的笑容,嘴巴半張著,發出啊啊啊的聲音。
啊了兩分鍾,結束了。
“下一個。”
施滿江板著臉。“誰再糊弄哥,直接滾迴教室抄單詞去。”
啊你妹呀啊!
施滿江哭笑不得,其實歐星漢這小子,腦子挺靈活的,這歌都能給他想到。把這歪腦筋放在學習上,怎麽的也能考個六七十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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