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號坑中的器物分為上、中、下三層,上層有60 枚大象門齒;中層有大件的青銅器、大立人像、銅車輪、麵具、尊、彝等;下層有海貝、玉石器、青銅器、獸麵及青銅樹枝等。


    根據祭祀坑出土的器物分析,這個祭祀坑的年代相當於中原的商朝中期,出土遺物一部分為人和動物的偶像,另一部分為禮器。在2 號坑出土的青銅人立像,身著長袍,頭戴冠,連底座通高達2.62 米,人像本身高1.72米。從銅人像、銅麵具、龍頭金杖和玉琮、玉璋來看,祭祀與王權有關。有人根據兩個坑中發現的紅砂泥芯、銅渣、部分範模及黃金料分析,認為這是就地鑄造,然後舉行某種儀式時而埋入坑內的1。


    三星堆祭祀坑的發現,一方麵說明當時南方的鑄造業已經達到了很高的水平,另一方麵也說明,江漢流域和中原地區的古代文化有著密切的聯繫,曾經受到中原商文化的重大影響,同時又保持著自身文化的特點。


    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的青銅器、金器,是西南地區現已發現的最早的金屬器,這些器物多數都是作祭祀的禮器。三星堆祭祀坑的發掘,為研究蜀人的宗教信仰提供了豐富的資料,它表明,當時人們仍然存在著萬物有靈的觀念,在崇拜自然、神靈的同時,已經包含著巫術思想,祭祀坑出土的遺物反映著不同的祭祀內容,其中有與自然崇拜有關的祭天祭地,還有與祖先崇拜有關的祭祀鬼神。


    在考古資料中,商代流行的"人祭"和"殺牲"多以真人真獸作為祭品,而以俑代替祭品的尚不多見。有人認為,像三星堆祭祀坑中出土的銅人頭像,頸部作成倒三角形,出土時有的內裝海貝,有的內插象牙,並有被火燒過的痕跡,不像是作為祭祀的對象,而是作為祭品--"人祭"的代用品。頸部的倒三角形,可能象徵著被砍殺的"人牲"。


    出土的銅人頭像、人麵像、神樹和玉璧、玉瑗、玉璋、玉戈等,都應是祭祀用品,尤其是出土的遺物,都有被火燒過的痕跡,可能是當時舉行的一次重大的祭祀活動而留下的祭祀遺存。


    商代大搞祭祀活動,與《禮記?表記》裏"殷人尊神,率民以神事,先鬼以後禮"的記載相符。商人正是通過各種祭祀活動,作為溝通人與鬼神的一種手段,以表達自己對鬼神的感恩崇拜之心。


    《禮記?祭統》載,"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祭"。在商代,天、地、神的觀念,已經很明確,祭祀天、地、神靈,成為古代社會中原始宗教的核心內容。天被看成是自然萬物和社會的最高主宰,隻有通過祭祀才能上達天意,所以祭天,也便成了商代王室的特權。


    崇拜天神,也普遍存在於世界各地的許多民族中,在易洛魁人的眾神裏,他們認為天神的地位最高,把天神視為"諸天之主",並用託夢的方式向人們公布天神的旨意,所以易洛魁人就把天神視為最高的神。


    同樣,地是生命的本源,大地包孕一切,承載萬物。同時民又以食為天,所食所用,皆靠大地的恩賜,因而產生了對大地之母的崇拜和祭祀。


    祭祖;在中國古代社會中,體現著一種特殊的鬼神觀念,祖先神靈崇拜


    1 陳顯丹:《三星堆一、二號坑幾個問題的研究》,《四川文物》1989 年專輯。發展到殷商時,祖先的靈魂觀念便與王室政權的正統觀念緊密相聯。


    殷商時期,人們已經普遍相信上帝。這是在古代宗教信仰的基礎上,綜合了日月星辰等自然神信仰、原始鬼魂崇拜、祖先崇拜等所創造出來的一種新的崇拜內容。用活人祭祀祖先神靈,不僅盛行於殷王國的統治中心,而且殷王統治區的四方鄰國,也受到很大的影響,殷人認為,隻有祖先靈魂才能與神溝通,才能上達天意,因此,殷人用大量的人和獸作祭品,祭祀祖先神靈,目的不是乞求先靈造福百姓,而是維護奴隸主貴族特權。所以,從奴隸社會開始,祭祀祖先神靈,便帶有一定的時代特徵和人倫思想。


    2。商代的人殉和牲殉從大汶口文化出現人殉的現象以來,發展到商代奴隸社會,已經到了駭人聽聞的程度,雖然不能確切地說人殉(也包括人祭)就是商代奴隸社會的主要依據,但它起碼象徵著一個時代的特點。


    安陽殷墟的發掘,獲得了大量的人殉資料,一些大型的奴隸主墓葬,每座墓要殉葬奴隸數十人,甚至數百人。《墨子?節葬》載:"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


    殷商時期的殉葬現象,主要與墓葬有關。有的殉於墓中的腰坑;有的殉於墓主人身旁;有的殉於墓道的填土中,還有的在墓葬的周圍專設殉葬坑。葬禮中的殺殉,也是為了死者的陰間生活,因為人們相信,奴隸被殺殉於墓內,其鬼魂仍會在陰間繼續當主人的奴隸。當人的價值不被社會重視的時候,就會有很多社會地位低下的人為殉葬而死亡。


    考古資料證明,以殺奴隸殉葬的現象,在王朝統治的中心殷陵最為突出。根據考古發掘所見,除大規模的殷王陵墓以外,還有一些小型簡陋的墓葬,也有殉人的現象,有的墓竟以小兒為殉者。可能在殷代已經出現了私人奴隸。在侯家莊的王陵,每一座亞字形大墓的殉墓者,都在400 人左右,墓底正中小方坑中殉1 人,亞字形八隅8 個小方坑各殉1 人,南北墓道外,身首分離的殉葬者共20 排,每排10 人,大墓周圍的殉葬小坑,每坑5 至10 人,多的可達20 個坑,如果加上殉葬中的儀仗隊,每座大墓有殉葬者數百人。在殷墟侯家莊的一座大墓中,墓底的腰坑裏埋有一人一狗,人的手中還持有石戈,墓底的四角又各挖兩個方形坑,每坑又埋一人一狗,人的手中持有銅戈。9 人均為男性壯年,呈跪屈狀。另外,在一處保存完好的墓道填土中,發現一個人頭骨,在4 個墓道中均有人殉的現象。東墓道發現6 個人頭骨,一具無頭軀骨;南墓道發現42 個人頭骨,59 具無頭軀骨;西墓道有11個人頭骨,一具全軀;北墓道有14 個人頭骨,一具全軀。各墓道的頭骨和軀骨都是分開放置,軀骨排列整齊,均作雙手反縛俯身狀,頭骨均向墓坑方向位置。這些被砍殺的人為青少年男性,是把他們砍殺後埋入土中的。在主墓的東側,有排列對稱的31 個土坑,其中22 個坑埋有68 人,作為對墓主人的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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