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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夜,華燈初上。蘇逸架設好高倍望遠鏡,好整以暇地守在二樓臥室陽台上。他在等待,他有的是時間和耐心。


    對麵公寓的燈也亮了起來,燈光落在窗簾上,蒙蒙的一片。透過望遠鏡的鏡頭,蘇逸隻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個人影在那房間裏晃動。是個男人,應該是血色琥珀本人吧。他一直走動著,就像個焦躁不安的精神病患者。


    其實自己也像個精神病吧。蘇逸在心中苦笑,自己現在的行為算不算是違法的呢?可是為了查清楚真相,他隻能這麽做了!


    血色琥珀焦躁不安的走動一直持續到了半夜,蘇逸的眼睛幾乎都要被那一道不斷晃動著的暗影給弄花了。終於,那房間裏的燈熄滅了。應該是睡覺了吧,蘇逸也打了個哈欠,揉了揉眼睛。


    可隻過了一小會兒,新的狀況發生了。對麵的公寓停車位忽然響起了汽車發動的聲音。蘇逸衝到陽台上,急急地調整了望遠鏡的視角,看到血色琥珀著一身黑衣地坐在轎車裏,離開了中興花園。


    這麽晚了,他這是要去哪裏?蘇逸疑惑不已。


    在陽台上枯坐了一個多小時候,對麵終於又有了聲響——血色琥珀迴來了。他身形瘦削,大大的鴨舌帽壓在頭頂,幾乎把大半邊臉都遮住了。跟之前的焦躁判若兩人,此時,這張嘴唇便竟洋溢著歡喜的笑容,看得出來,他心情不錯。把車停好後,他抱著一個鞋盒大小的東西出了停車場,沿著露天樓梯往二樓走去。難道血色琥珀大半夜的出門,隻是因為要拿這個盒子?


    蘇逸揉了揉酸澀的眼睛,把目光對在上盒子上,盒子是橘黃色的,上麵還印著玫瑰圖案,像是一個禮品盒。


    突然,蘇逸的唿吸停滯了——天呐,那盒子的一個角上沾著一塊指頭大小的暗紅色汙漬,像是幹涸的血跡。他要仔細看時,血色琥珀已經進屋了。


    不多時,房間的燈又亮了起來,隨後,與臥室相連的洗手間也亮起了燈。透過望遠鏡的鏡頭,蘇逸看到一個人影在洗手間裏站著。隔著一層輕薄的窗簾,蘇逸看不清他在幹什麽,隻能隱約判斷他可能是在洗著什麽。沒一會兒,洗手間的燈熄了,那人影又走到了臥室裏,在窗台的位置呆了一會兒。


    淩晨三點,對麵臥室的燈終於熄滅了。蘇逸早已困得不行了,幾乎沾上枕頭就睡著了。


    “方警官,那個血色琥珀真的不對勁!我觀察他快半個月了……”


    “我的天!”方默嘴裏的茶水險些噴了出來,“你還真去調查他了?”


    “方警官,現在先別管這些了,那個血色琥珀可是個危險人物。”蘇逸焦急地說,“他白天昏頭大睡,傍晚起床,然後一個人在屋子裏走來走去。還有,他還時不時地半夜外去,而絕不是去買什麽生活必需品,而是會帶迴一個小盒子。有好幾次,我分明看到那盒子上有血跡。還有,他還在半夜清洗東西。方警官,這太詭異了吧,我懷疑他就是個殺人兇手,半夜出去就是犯案的。他洗東西就是為了清除證據!喬虹的案子,他很可能有參與,要不然,他怎麽可能寫得如同身臨其境一般。而且,他心裏絕對有鬼,要不然當初我找到他,他為什麽匆忙地掛了電話?”


    “這——”方默遲疑了一下。


    “方警官,你要相信我。”


    “要是放在半個月前,我一定會覺得你在發瘋——血色琥珀隻是一個作家,他會因為什麽樣的動機殺人犯案呢?而且喬虹的前夫交代,整個案子都是他一個人犯的,沒有幫兇。”方默話鋒一轉,“可是這半個月裏又發生了一件事,這一次,連我也不得不開始懷疑這個血色琥珀了……”


    方默才掛斷電話,耳邊便響起一個有磁性的聲音:“怎麽?那件事究竟是怎麽樣的?說來聽聽,或許,它們跟我要找的東西有關呢。”


    方默轉過頭,對上了一張明朗帥氣的臉:“唉,這個世界真的太奇妙了,先別說你那個古裏古怪的職業和你要找的神秘物件吧,就說這段時間我接手的兩個案子,真是一個比一個玄乎。本來我並不懷疑那個血色琥珀的,剛才跟我打電話的那人,也就是待會兒要來的蘇逸,他未婚妻被害的案子就是托了血色琥珀的福才告破的。”


    “哦,就是你上次說過的那篇小說嗎?”那人聲音微微上揚,“真是匪夷所思。”


    “是的。”方默點點頭,“還有就是一個懸了幾年的案子最近也破了——三年前,一個舉目無親的乞丐在深夜被殺,屍體被丟在垃圾桶裏。沒有目擊者,沒有監控,案子一直沒有進展,可就在上周,殺死乞丐的兇手竟然來自首了。他是一個貨車司機,據他交代,那天他的運氣很不好,因為超載車被扣了,老婆也跟他鬧離婚。那天他借了朋友的車深夜運貨,途中他到一個小巷子裏小解,就被那乞丐纏住了。其實乞丐隻是想要點錢,但他糾纏的態度惹毛了司機,再加上生活的不如意,那司機忽然發了瘋,對著那乞丐就是一陣拳打腳踢。那乞丐運氣也不好,竟一頭栽在了青石板地上,就那麽磕死了。司機嚇了一跳,冷靜下來之後就把乞丐的屍體丟進了附近的垃圾箱,還連夜逃出了城……”


    “那他怎麽會忽然良心發現,跑來自首了?”


    “他哪是良心發現啊,他是怕了!”方默苦笑著從一邊的書架上抽出了一本雜誌,“諾,就在這本雜誌的第七十頁有一篇《暗夜驚魂》。兩個星期前,司機在舊書攤上買下了這本過期雜誌,看到了這篇小說,當時便嚇得魂不附體。掙紮了一周後,就來投案了。這篇小說是以一個小乞丐的視角寫的,講的是他和另外一個年長一點的乞丐哥哥的故事——他們二人相依為命,一天,他們分頭乞討,結果一整天都沒什麽收獲。夜深了,他迴到棲身的小巷子裏,卻看到一個人發了瘋地對乞丐哥哥拳打腳踢,打得乞丐哥哥頭破血流。小乞丐懵了,嚇得縮在牆角瑟瑟發抖,目睹了整個案件的經過。後來,那男人把乞丐哥哥的屍體丟在垃圾桶裏後揚長而去。小乞丐在慌亂中記下了那男人的相貌和他開的貨車的車牌號碼。”


    “難道說這小說跟三年前的殺人案有關?”


    “何止有關啊,是完全吻合!就是這篇小說讓那個司機投案自首——時間,地點,過程,全與他當年犯下的案子一模一樣。現在他一閉上眼睛就仿佛就看到一個髒兮兮的小乞丐正躲在角落裏看他殺人,而且,小乞丐肯定報案了,而且有他的車牌號,警方抓到他隻是時間問題。與其提心吊膽地東躲西藏,還不如自首算了。”


    “這小說的作者……”那人把目光落在了《暗夜驚魂》的署名上,“血色琥珀!”


    “是的,就是這個血色琥珀!據說這是他‘複出’後的第一篇恐怖小說,憑借著這篇極有真實感的小說,他在這個行業再次走紅。”


    “有點意思,看來,我應該和你一起參與到對血色琥珀的調查之中。”


    “嗬嗬,那你應該跟這個蘇公子結成聯盟。”方默笑了笑,“為了調查血色琥珀,他已經化身成了職業偵探。他馬上就要來了,要我介紹你們認識嗎?”


    男人的鼻頭動了動,深深地吸了一下,對,就是這種淡淡的氣息。他抬起頭來,笑容璀璨:“求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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